红网时刻新闻5月16日讯(通讯员 谢林芳)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近日,湖南省桃源县第一中学将桃源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请进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以讲座的形式展开。授课的刘慧君法官围绕“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所作的调整”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几个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感受青少年犯罪,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刘法官先以提问的方式切入,帮助学生们辨析违法与犯罪的关系,并为学生们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所作的调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明确规定监护、收养等人员性侵犯罪;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认定为犯罪等。最后,她对于青少年如何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毒品。
长期以来,桃源县第一中学坚持与人民法院合作,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让每一个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桃源一中学生们对青少年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还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为维护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谢林芳
编辑: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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