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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小卖部为何迎来“大动作”?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红网 作者:曹鑫宇 编辑:韩阳 2021-08-13 1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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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新闻网 记者 曹鑫宇 报道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指出:“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这预示着小卖部将正式退出学校舞台。

小卖部的退出,到底退的是什么?

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学首席专家赵文华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国6-17岁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近20%,6岁以下儿童超重肥胖率超过10%。

“走,去小卖部!”“走起!”

这是课间最常听见的声音,也是很多人校园里念念不忘的记忆。校园小卖部承载着情怀,但同时也藏着校园食品安全的隐忧。

学校小卖部所售卖的食品多以零食为主,对正处于成长发育关键期的中小学生而言,食品的安全与营养方面难以得到保障,那些高盐、高糖、高脂的食品一步步蚕食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而另一方面,天价小卖部层出不穷,一年上百万的租金,让许多家长感到担忧。正如新华网之前的评论:“如此高昂的年租金,商家会不会暗中涨价,甚至以次充好,将经营成本间接转嫁到学生身上?”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指南》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一是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和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提出规范化要求,以全面促进学生健康;二是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以中小学校为突破口,通过建设和推广,营造校园健康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与健康意识;三是通过营养与健康学校这一窗口,搭建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的传递链,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和行为,加快全社会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归根到底,小卖部的退出是退给学生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规范。将小卖部劝退出校园,扎牢校园食品安全的篱笆,这无疑是正当且合理的。

早在2019年3月,教育部等三部门公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2019年1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从“一般不得设置”到“原则上不得设置”,再到现今的“不得设置”,传递出了教育部等部门全面促进学生健康,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决心。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指南》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营养与健康学校参照执行。《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但是,如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则应当依据《指南》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小卖部的退出,是否真的会影响学生需求?

“食堂经常吃不饱,课间没有零食,怎么撑得下去啊?”

“食堂的菜不好吃,而且经常要排队抢菜,小卖部多方便啊。”

“小卖部除了吃的也有其它学习生活用品,这些又要到哪里去买?”

……

在关注到小卖部的问题时,也应当关注到小卖部原本所承载的功能。好的政策还要做好配套,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之前的报道显示,上海多所学校早已不设小卖部,如上海中学东校。这所学校远离市区,有许多住宿生,“但即便在这样一个相对独立的校区,也没有学校自己的小卖部。学校食堂的供应足够孩子每日营养,而对于学习生活相关用品,住宿生每次返校都会提前备足。”

在黄浦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内,学校同样不设小卖部,但考虑到毕业班高三学生每天消耗能量大,这所寄宿制高中除了提供早、中、晚三餐之外,还为高三学生下午提供课后点心。

那么湖南呢?

事实上,长沙早在2010年就开始了对校园小卖部的“驱逐”。为了推进长沙市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消费市场规范管理,长沙市教育局在2010年出台了《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对全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实行备案监督管理。《监督办法》对申报备案企业资格及条件做了明确要求:注册资金200万以上,且有从事连锁配送经营工作三年以上的经验;经营管理实行“六统一”标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店貌(招牌、标识、服装)、统一服务。小型“小卖部”被请出了中小学校园。

在2016年2月,长沙市教育局出台《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及超市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建立包括校长负责制度、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缴费陪餐制度、考核追责制度等食堂管理制度体系。并明确了不得出售烟、酒、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在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内,校园超市是存在的,主要售卖的食品为饼干、蛋糕、牛奶等,提供给错过食堂饭点的学生。而膨化食品、辣条、碳酸饮料等食品是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内的。

长沙市岳麓区博才咸嘉小学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家长来监督食堂的食品供应情况。学校提倡不带零食入校,不设小卖部方便了这项规定的执行,也更利于了学校的管理。

而在长沙县,中小学校小卖部早已经取消。部分寄宿制学校为了满足学生生活所需,允许校园连锁超市入驻。

株洲市外国语石峰学校在校园内坚持不设小卖部,也不允许学生带零食进校园,但允许寄宿生带少量水果和牛奶等健康食品以补充营养之需。另外,学校为寄宿学生准备了免费的“爱心晚点”,还有不定期的水果、点心等,以保证孩子们的均衡营养。

新发布的《指南》也明确了:“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根据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搭配学生餐,做到营养均衡;制定食谱和菜品目录,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带量食谱定期更换。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 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校外小卖部也应当得到重视

当校园内的小卖部退出后,学校能合理安排控制学生的饮食习惯,但是与此同时很多家长担心,学生们会不会对校外的小卖部更加依赖?校外小卖部比起校内,监管更加困难。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主要应该由食品安全卫生监管部门负责,“这其实就属于普通的商家给消费者提供服务,只不过消费对象主要是学生群,但学校并无对校外机构的管辖权,监管校外小卖部是食品安全卫生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监管部门加大对校外食品安全的监管、查处力度,同时应建立长效机制。”

近年来,湖南多次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整治。

2017年4月24日,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27件,罚没860.71万元,收缴问题食品17.87吨,取缔食品摊贩3858个,抓捕犯罪嫌疑人20余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2020年3月31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2020年湖南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同年4月至11月,全省开展围绕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的联合行动。

……

健康无小事,青少年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想要把垃圾食品彻底清理出校园,除了加强周边环境治理,还需家庭教育同步发力,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红网

作者:曹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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