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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桐梓坡小学不仅不拆还要扩大(图)

来源:红网 作者:沈颢 编辑:周丹 2015-04-24 09: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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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桐梓坡小学,家长们在校门口接孩子放学。该校学生5月1日将搬至滨江小学。图/记者辜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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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老城区绿荫里的一所所学校,和它教育的一代代学生一起成长。当城市建设需要更多的土地时,学校是拆还是留?桐梓坡小学的搬迁风波,让我们连续几天聚焦在这几年城市扩张中消失的学校上。

  针对桐梓坡小学的问题,长沙市教育局给出确定的答案:不拆,还要扩容。

  4月23日,在潇湘晨报连续推出“消失的学校”系列报道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他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明确表态:原则上长沙不准拆除学校,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要求,现有学校与城市规划有冲突的,优先保留学校。同时他对于城市扩建过程中学校的存留问题作出详细的解释。

  卢鸿鸣向记者介绍,看到报道后他第一时间了解了桐梓坡小学的情况。这次桐梓坡小学并不是撤并,而是桐梓坡片区棚改,周边环境很恶劣,不适合学生学习。因此暂时让桐梓坡小学的学生搬至附近的滨江小学,等改造结束后,学生将会搬回桐梓坡小学。

  虽然学生搬走,但是桐梓坡小学不会拆除。桐梓坡小学目前18个班的班额通过这次棚改,将提升到30个班,用地30多亩。

  长沙市教育局曾在2013年对全市校舍情况进行过摸底,但是有的闲置学校可能被区里漏报。卢鸿鸣表示,长沙市教育局将在今年再次对城区学校现状(含闲置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切实保证教育资产用于教育,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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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卢鸿鸣]

  城市改造是扩充教育资源的机会

  近些年,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城区规划面临着不小的调整。卢鸿鸣说,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并不会损伤教育资源,反而是一次机遇。长沙市政府明确要求,义务教育特别是小学学位不足的区域,要利用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契机,新增学校布点或扩大原有学校用地面积,通过新建、扩建或提质改造,解决中心城区、老城区“入学难”的问题。“不能拆,如果需要扩大的话,还要在原有基础上扩大面积。”

  开福区清水塘小学原有5亩,利用炮后街棚户区改造机会面积扩大到20多亩,政府投入过亿。岳麓区桐梓坡小学现在也面临要扩大面积,这是解决老城区读书难问题的一个好机会。

  长沙市规划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在中小学学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片区,且难以新增教育用地的,建议在今后用地控规修改中不得增加居住人口。

  不允许拆除学校,也不主张撤并

  现在长沙市政府的目标是实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能在家门口读书,长沙市政府近几年不允许拆学校,也不主张撤并、建超标准规模的小学。卢鸿鸣解释,小学的服务半径原则为500米,初中的服务半径原则为1000米。现有学校与城市规划有冲突的,优先保留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延伸阅读] 如果要动一所学校……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而实际上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有时候不可避免要动(重建或者撤并)一所学校,那么正规的流程应该是怎样的?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就两种情况予以说明:

  1.原址重建(这个流程相对简单):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建设许可证→建好后由住建部门组织验收

  (如果要扩大办学规模,需向市教育局申请办学规模)

  2.如果是改变教育用地的用途:由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拆除或者撤并(一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市政府很难批准,市政府不同意不能进入调规程序)→市政府同意则进入调规程序→开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则进行调规。记者沈颢赵颖慧

  今年改造115所薄弱学校

  按照《长沙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将提质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15所。

  去年长沙市137所薄弱学校提质改造项目投入资金达2亿元。“三年总任务为450所,2013年已完成198所,2014年已完成137所,2015年将提质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15所。2015年,需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三年行动的区县(市)还有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卢鸿鸣介绍。

  长沙已于2013年全面完成完全小学以上规模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今年计划将剩余的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全面建设为合格学校,到2015年底,全市薄弱学校通过提质改造,都要成为合格学校。       

  [相关规定]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沈颢

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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