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老年监护制度”,其中规定家庭成员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
@养老小兵:常回家看看不应是法律的约束绳,而应是心中的道德律。更何况,如何保障常年在外的儿女有时间回家,法律未对就业单位有所要求,提法很好,实现很难。
@老赵-无欲而刚:百善孝为先,以立法促行孝?
@邮票像章:老人不容易,经常关心他们,其实是在关心自己。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苏小莉
本文为教育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