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推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2021-12-15 09:22:19 长沙晚报
作者:岳霞 潘晓晴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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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14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和家长负担,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长沙市推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打造课后服务特色模式。

将遵循“学校主体”“自愿选择”“规范服务”“全面育人”“公益普惠”五大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经费按照财政补贴、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期·生(试行2年)。

内容 不同年龄阶段提供不同服务

学校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提供菜单式、多样化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推进智慧德育、智慧体育、智慧美育、智慧实践系统以及课后服务系统的建设与使用,赋能立德树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团队、科技创新、体育、艺术、劳动实践、阅读、兴趣小组、社团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2+1项目”,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掌握2~3项体育技能,1~2项艺术爱好。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劳动实践为主。

中学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劳动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缺补差。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

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各区县(市)和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按照中小学“五项管理”有关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鼓励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开放图书馆、体育场馆,满足学生自学和运动需求,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免费提供午休午托服务。

方式 拓宽课后服务提供渠道

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由其所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调休等措施。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也可聘请退休教师、高校教师、退役运动员、专业教练员、非遗传承人、志愿者以及艺术团、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合同。

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中小学校要充分整合校内平台、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利用周边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社区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拓展课后服务空间。

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在充分挖潜的前提下,学校资源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市、区县(市)教育部门严格把关,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组织遴选,建立健全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设立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供学校选择使用。

优化泛在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省级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并组织教研员、名校长、名师、优秀骨干教师等建设本土优质教育资源库,引进部分资源机构的公共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以网络学习空间为载体,构建虚拟学校、虚拟班级,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教育环境。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各级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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