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21年高考的考生注意了,2月21日至28日,符合高考优惠加分资格且有意愿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手机下载“潇湘高考”APP进行申报,未申报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应的录取政策。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对在高招优惠信息审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