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讯(记者 潘锦)近日,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部署,结合本地教育收费投诉举报、自查自纠情况以及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选定部分教育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和“回头看”检查,以调研走访、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着力规范和纠治一批典型问题、典型单位,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年内各级监督检查对象覆盖面不少于50%(其中重点检查覆盖面不少于30%),力争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
今年3月,湖南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教育公平。
“从目前来看,专项整治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各地各校迅速行动,制定方案,组建专班,积极动员部署,发布投诉举报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专项整治以来,长沙等地召开市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下一步,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专项检查将重点对大中专院校学历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职业教育收费,中小学校教育收费以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时段为2020年1月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重大事项可追溯至问题发生之日。
对于大中专院校,将重点检查大中专院校在学历教育收费中,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擅自提高标准、自立项目、超范围收取学费、住宿费、考试费。不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政策规定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等行为。大中专院校、成人学历办学机构在成人学历教育办学中违规联合办学机构采取“成人教育专科+自学考试本科”套读、“技能+学历”等方式招生办学,超标准收费,捆绑收取“劳动技能费”“培训费”、自考助学“网络平台使用费”等行为。
对于职业教育收费,将重点检查高校和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与培训收费中,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学生除缴纳学费外,学校、企业另以其他名义,强制、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或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取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培训并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的行为。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的行为。
同时,将重点核查各类民办学校下列违规收费行为,如: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以及不执行“非营利性”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不按程序、时限要求,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的行为;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虚假公示或不按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等行为。
中小学校教育收费,则重点检查“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并收费;在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过程中,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各类中小学校和个人利用经营学生食堂,强制学生搭餐,以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在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牟利等侵占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打招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报刊杂志和其他服务等行为。
根据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将包括“检查准备”“动员部署”“现场检查”“问题处置及总结上报”“督导调研”“巩固深化”等环节。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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