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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不得截留、挪用、扣减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红网 作者:余杏 编辑:吕周阳 2021-08-13 15: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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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8月13日讯(湖南教育新闻网 记者 余杏)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为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责任、监管制度、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五个不得”保障学生权益,即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外出考察费、实习经费等;不得对学生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不得巧立名目侵占、挪用或收回、扣减国家资助资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国家资助资金;不得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各地各校每学期最终受助学生名单要留档备查,并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名单保持一致。

《通知》以“三个一致”强化内控管理,要求各地各校要强化学生资助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审核机制,保证资助对象信息与其学籍信息相匹配、与上报的资助名单信息相匹配、与资助银行卡信息相匹配,做到“人籍一致”“人册一致”“人卡一致”,严禁通过虚构受助学生信息套取国家资助资金。

《通知》要求,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学生资助资金监管严格实施“三公示”制度,即各县市区和学校每年要定期公示资助政策,包括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各级各类学校要公示上级核定的资助名额(指标);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在校内一定范围公示资助对象名单(不得公示敏感信息)。

此外,该《通知》还在全国率先提出要求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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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杏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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