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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有岗!湖南今年招9038名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编辑:王璐 2020-05-29 18: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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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来看省教育厅通知的具体内容!

招生学校

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对应的培养学校详见《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与培养学校一览表》(附件1)。

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小学教育。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

(四)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

(五)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招生专业为:特殊教育。

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规模

2020年,全省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9038人,具体如下:

1.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1155人。省级项目计划905人,市州项目计划250人,均为本科培养层次。

2.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6932人。

省级项目计划3920人,其中本科层次小学教师1899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329人,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560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303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456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373人。

市州项目计划3012人,其中本科层次小学教师338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2010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217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338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109人。

3.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896人。

省级项目计划402人,其中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169人,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233人。

市州项目计划494人,其中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412人,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82人。

4.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55人,均为专科培养层次。

2.招生计划种类

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计划”)、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乡计划”)和定向到小学教学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教学点计划”),具体如下:

1.普通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2.乡镇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3.民族乡计划。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4.教学点计划。按照“从乡镇招生、回乡镇小学教学点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

3.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编制了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2-20),现予下达,不再调整。

报名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1)报考普通计划和乡镇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报考民族乡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3)报考教学点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2第三条)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1)初中教师。普通计划初中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初中任教,乡镇计划初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民族乡计划初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初中任教。

(2)小学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普通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乡镇计划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民族乡计划小学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教学点计划小学教学点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

(3)幼儿园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幼儿园任教,乡镇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幼儿园任教,民族乡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幼儿园任教。

(4)特殊教育教师。普通计划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县市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联系方式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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