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3月9日讯(记者 贺卫玲)长沙市发改委和教育局近日发布《关于长沙市2019年秋季公参民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2019年秋季公参民办学校新生学历教育学费最高不得突破15000元/生·期,每期学费在上年(学段)基础上涨幅不得超过 20%。《通知》有效期为3年,公参民办学校原自定的2019年秋季学费标准高于发改、教育部门制定的最高限价标准部分,冲减2020年春季学费。
公参民办学校按学段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原则(小学分一至三年级和四至六年级两个学段,即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可以按照新生新标准收费,初中、高中、大学分别为一个学段),学历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学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长沙市公参民办学校2019年秋季学历教育新生学费收费标准为(元/生•期):
没达到办学规模或办学成本超过15000 元/生·期的公参民办学校,可依申请根据成本监审情况重新核定学费收费标准。此外,公参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据实收取,报市或县发改部门备案后执行。
公参民办学校是依托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即“名校办民校”,是长沙民办教育的特色。近年来,公参民办学校依托与名校合作的品牌、师资和教学管理资源,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了社会多层次需求,逐渐成为公办学校的有效补充。
此轮学费规范涉及长郡、雅礼、一中、师大附中等公办学校参与办学的多所民办学校,发改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定价程序,防止因学费过度上涨导致变相“以钱择校”的教育不公平,坚持了教育公益属性。
来源:红网
作者:贺卫玲
编辑:彭佩
本文为教育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