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红网时刻3月1日讯(记者 周丹)学校可利用自身资源、联合公益组织或者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大举破解“三点半”难题!为了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昨日,湖南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如何破解“三点半”难题给出了实际指导意见。
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补课”
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应该坚持“学校为主、自愿选择、规范服务、公益普惠、稳妥推进”的原则。
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还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
服务时间不晚于18:00
开展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应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种服务方式可供选择
学校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开展课后服务。一是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是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是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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