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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沙市教育局 编辑:苏小莉 2018-11-02 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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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各有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31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8〕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控制

  各学校或单位(以下统称学校)必须在省、市职改办批复的2018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内,组织推荐申报(公办中小学申报人员必须是本学校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参评要求

  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设置不低于《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规定的条件推荐参评对象。推荐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改变过度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推荐结果要在本学校公示,跨校参评人员情况,要在其所在学校和跨校申报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更改或调整《评审表》。

  2.考核推荐。学校(单位)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择优推荐参评人员。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委员会成员必须经学校(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差额投票选举产生,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名单提前10天报所属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3.公示推荐结果。高级及以上职称参评人员必须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并在校内予以公示。(见附件4,一式二份,用A3纸打印)。

  4.各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任现职职称证、农村任教经历等,要求申报专业职称与所学专业对口、与所任教专业对应)、论文、普通话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5.综合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采取集中评审和业绩述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集中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参评人员的教学业绩、任职资历、任职条件、教研教改水平等进行细化量化评分。

  业绩述职面试主要考查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及参评论文代表作情况,重点核实论文的真伪、业绩贡献的真伪或参与程度、业务水平和能力的高低等,面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

  6.市职改部门对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所在区、县(市)、所在学校同时张榜公示。

  7.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8.评审材料归档。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单位)注意事项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环境下录入个人参评信息,形成数据包上报。(各单位要及时下载“职称系统升级包”进行系统更新)

  2.职称评审时,请报送下列材料:(1)按系列分正高、高、中级分别打印《申报评审 年度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由职称系统中导出,并加盖公章);(2)《长沙市2018年中小学职称评审材料分学科统计表》(见附件1)。

  (二)个人注意事项

  参评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更改或调整表格(不另加封面封底,确保尾页是偶数页),《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需装订。其他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归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见附件3-4。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与公章一致)、申报何系列、申报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是否破格,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需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属地区、学校、学科。

  2.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3.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五、时间安排

  1.全市上报正高级职称参评材料的时间以湖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另行通知。

  2.全市中小学高级职称和市属学校中级职称参评材料报送时间暂定2018年12月底。(各单位具体送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至各区、县(市),评审时间自行确定。

  六、其他事项

  1.城市(省市县区政府机构所在地)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称(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区、县(市)可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办法。

  2.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11月22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8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11月22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3.职称评审(包括面试)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要求,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相关费用。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包括评审场所租用、硬件设施投入、评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

  4.切实加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责任与监督,各单位2018年度职务评审工作开始后,即刻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一经查实,将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通报全市。

  5.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的认定,以及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5。

来源:长沙市教育局

编辑:苏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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