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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有157位中小学教师可评为“教授”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彭佩 2018-09-27 09: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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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9月27日讯(记者 周丹)日前,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就2018年度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并公布2018年度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其中,湖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157个。

  充分考虑学科教师教学实际

  《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并及时兑现受聘教师工资待遇。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将更加规范,并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监督。

  今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两部备案,未经备案不予认可。

  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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