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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饭局”岂能由贫困生买单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苏小莉 2015-12-25 0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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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事实:11月11日,合肥一企业30名员工来到宿州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与学校30名贫困生举行“一对一帮扶对子”活动,30名员工赠予30名贫困生每人1200元爱心款。活动结束后,学校领导邀该企业员工到饭店吃午饭。然而学校请客吃饭的钱并非学校掏的,而是向受资助的30名学生“要”的,每人拿出200元,共计6000元。
  
  @刘建国:捐款不谈回报,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一顿饭的背后,却将爱心亵渎,玷污了慈善的本义。面对30名贫困学生,校方再抽取“分成”,学生的内心会做何感想呢?或许,对于校方领导、爱心人士等人而言,一顿饭并没有什么。可是,对于贫困学生们来说,却需要从救助金中抽取200元请客,这无疑是对学生内心的严重伤害。
  
  @何勇:是的,请爱心企业吃饭,这是人之常情,本身并无不可。但是,学校强制让贫困生从爱心款中拿出一部分请客,这就太缺德了,直接让爱心大打折扣。
  
  @黄齐超:如果爱心捐赠要以饭局表达感谢,那么,学校其他的迎来送往、人情往来,比如各级单位的督导检查,比如兄弟单位之间的公共活动,恐怕也会以饭局开展与总结吧。这些,与国家三令五申的杜绝公款吃喝岂不是相违背吗?
  
  @刘颂寒:送爱心的捐款,最后又通过请客的方法来“返还”一部分来表达。这样的爱心款在无形中变了味。这其实是人情社会的一种表现,收到了一部分帮助,就应该从中提取出一部分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这样的感觉,让人觉得不舒服,却也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写照。
  
  @戴先任:这些爱心款是企业送给学生的,与学校本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学校领导可能认为名额是自己分配的,是学校对学生的施舍。这背后的问题值得关注:贫困学生的认定难道是可以予取予夺的吗?在学校领导任性权力范围之内,自然就更容易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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