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公布,这些热词早知道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陆阳 编辑:苏小莉 2015-11-24 17:36:42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

  本网讯(记者 陆阳)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管办评”分离、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教育信息化、地方本科院校转型、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教师"县管校聘"、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等成为最新的热词。

  《方案》指出,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教育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系统完备、开放有序、高效公平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公平有效保障,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围绕总体目标,努力构建四大制度体系:一是以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努力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二是以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学校办学主体地位、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为关键,努力构建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责、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体系。三是以制定落实学校章程、优化学校内部运行机制为重点,努力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政府、社会、师生广泛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四是以增强教育的适应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构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破解"一考定终身"

  从2017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0年,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和录取。《方案》指出,构建统一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招生扶助和激励机制。规范和完善高校自主招生,促进高校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破解"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难题。不断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不断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探索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改革高考内容与形式。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制度,合理设置两类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以及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的办法,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建立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与反馈机制,促进高中课程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构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客观、真实、全面记录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强化公示审核,规范评价过程,确保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全面推行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科目考试

  配齐配强教师队伍,开齐开足各学段艺术课程,全面推行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科目考试。落实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开设规定,建立非艺术类专业大学生修满2个艺术课程学分的保障机制。建立开展课外、校外艺术活动的长效机制,引导每一位学生掌握1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艺术教育自评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坚决纠正唯分数论的考核倾向

  建立健全教育全过程质量监控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健全质量监测专业机构,创新质量监测手段,定期发布质量监测结果,督促学校、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坚决纠正唯分数论的考核倾向。

  职业教育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方案》明确,将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出台我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推动行业企业落实办学主体作用。建立完善产学研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建立健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保障机制。健全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和升学的政策措施,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市州中心特殊学校建成招收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疾学生的综合学校,进一步完善县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特殊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医教协同保障机制。着力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健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实行划片入学,完善随机派位招生入学方式,试行学区制办学,探索建立小学初中九年一贯招生制度,有效化解城镇"大班额"、"择校热"等难题。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机制,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制定《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足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方案》指出,改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广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片统筹管理,支持和推动优质学校组建集团,实现学区和集团内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建立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模式,推动学校之间组建学校联盟、试行集团化办学。鼓励品牌幼儿园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加强省级统筹,鼓励引导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协作,通过城区品牌学校赴农村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委托管理等举措,整体提升农村中小学发展水平。

  以信息化助推教育现代化

  信息资源是最便捷、最有效整合的资源。《方案》指出,以信息化助推教育现代化。构建县域整体推进"三通工程"建设机制,积极探索PPP模式。制定出台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性意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机整合省级资源服务平台和管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数据挖掘和大数据服务,实现全省教育数字化资源和教育管理系统共建共享。

  精准扶贫让教育民生工程带动经济发展

  《方案》指出,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推进精准资助,对596万贫困人口中的贫困学生实行政府兜底,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建立为贫困家庭免费培养技能技术人才制度,采取"9+3"模式,保障贫困地区未能升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积极扶持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普通高中、中高职院校建设,鼓励优质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推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好国家农村与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

  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构建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引导机制。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出台推动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省级试点。重点支持新建本科院校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着力改造现有学科专业,加快培育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的相关专业,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

  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

  《方案》指出,探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的便利和优惠政策,建立交流轮岗保障机制。改善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力争在3-5年内实现县市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鼓励各地采取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长和教师优质资源。

  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切实落实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制定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教师居住条件,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依政策予以住房保障。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上市融资、打造品牌

  创新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机制。探索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建立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别性扶持政策体系,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支持力度。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鼓励和吸引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各种公有、民营等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支持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资金、技术、专利等形式出资,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支持办学实力强、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上市融资、打造品牌,多种途径扩大教育资源。全面清理并消除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政策。建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探索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制度。取消民办学校收费审批制度、备案制度,实施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民办学校自主定价、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价格机制。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陆阳

编辑:苏小莉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教育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