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霞)昨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文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从2007年就开始推行此项工作,今后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完成文件提出的“3至5年实现制度化”目标。
2020年将率先在县(区)域内
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这份《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的均衡配置。
根据中央部署,我国到2020年,将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对绝大多数地区而言,主要是在县(区)域内操作。
意见指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近年来,城乡间、学校间教师素质和水平的差异已成为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突出表现,也加剧了城市的择校难题。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2日说,教育部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长沙:2007年就出台文件促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局长王建华介绍,长沙市2007年就出台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文件,其中规定“校长教师在同一学校工作六年以上,要进行交流”。
2010年,芙蓉区作为长沙市唯一的教师均衡配置的试点区,出台了一揽子的教师均衡配置方案。例如,把骨干教师的合理配置作为教师均衡配置的核心和关键,引导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条件相对薄弱学校合理流动;明确所有新进教师必须分配至薄弱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申请调动;推出了校长任期和定期轮岗制度,规定在同一所学校担任校长不能超过两届(每届4年)。据悉,到目前为止,每年均达到了10%左右的干部教师流动率。
近年来,长沙市教育快速发展,名校校长和骨干老师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如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的校长叶双秋,曾是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副校长、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常务副校长……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长沙每年将有284名城区教师去农村学校轮岗,8月20日市教育局召集直属学校69名对口“三区”支教教师进行系统培训,这批骨干老师到新邵县28人,武冈市30人,龙山县3人,涟源市6人,贵州2人,目前已经全部到岗。
长沙今年将加大市直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比例。“去年我们市直学校校长、教师流动比例是4.7%,今年将超过5%。城区一共有9000多名市直学校教师,总流动人数大约就是450人,基本上是5年左右流动一次。”王建华说。
管理体制不顺薪酬不同加大轮岗难度
“长沙市区域内教师交流已经达到了常态化,但是整个大的交流,难度比较大。”王建华坦言,目前长沙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省管学校、市管学校、区属学校,还有行业办学、子弟学校,不同体制不同部门管理,各种类型学校的教师待遇也存在区别,加大了轮岗交流难度。
“但是这些年也有一些变化,我们的‘强校带弱校,名校集团化发展’措施也突破这些体制,让名校校长骨干老师到弱校,带动弱校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王建华表示,名校校长骨干老师的交流轮岗也是大势所趋,“未来我们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行由区来管理;第二要实行同工同酬,同时对在偏远落后地区任教的老师给予更高的优厚待遇,鼓励老师去偏远地区工作;第三,加大学校硬件投入,改善薄弱学校条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岳霞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