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芙蓉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安排

来源:红网 作者:记者 谭忠欣 见习记者 陈馨怡 编辑:见习编辑:陈敏纳 2014-05-22 15:17:5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5月22日讯(记者 谭忠欣 见习记者 陈馨怡)为了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准确了解如何办理其子女入学手续,长沙市特制订《长沙市城区2014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指南》,芙蓉区教育局统一按照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绿色通道,方便入学报名。
    
  一、小学新生入学
  
  1.6月21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携带以下“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租住地(或房产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①户口簿;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③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④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⑥小孩出生证;⑦学前教育证明。
  
  2.8月21日、22日、25日,区教育局在朝阳小学设点接待家长并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小学升初中
  
  现在芙蓉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直接在学校统一参加微机派位;现在户籍地就读小学需来芙蓉区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于5月6—9号到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蔡锷中路顺星桥48号)集中报名,统一参加微机派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身份证;③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④从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⑤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⑥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
  
  三、小学、初中转学
  
  凡要求转入芙蓉区就读小学、初中(毕业年级除外)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于8月21日、22日、25日在朝阳小学设点接待家长并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③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④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⑥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
  
  注明:高中招生与转学按照市教育局政策办理。

来源:红网

作者:记者 谭忠欣 见习记者 陈馨怡

编辑:见习编辑:陈敏纳

本文为教育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edu.rednet.cn/c/2014/05/22/405037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教育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