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 实习生 敬小芳)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将有优待金。日前,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下发《关于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的通知》,对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高校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通知》明确,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后,按照城镇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于新兵起运前一次性发放两年的优待金,并同时发放到新疆、西藏服役的一次性奖励金。本着“谁批准入伍、谁主要负责优待”的办法落实入伍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家庭优待金和到新疆、西藏服役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发放,其家庭享受的军属待遇和其他相关优待政策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岳冠文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