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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的残忍是无可饶恕的罪孽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周东飞 编辑:苏小莉 实习生:巢景欣 2013-07-29 08:44:0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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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7月29日讯(潇湘晨报评论员 周东飞)
  
  近日,有网友爆料:重庆一名8岁女童因为不愿意学游泳,哭着跪在地上,却被女游泳教练强行拖行数米丢进水中溺水。女童送医后被宣布脑死亡,涉事女教练目前已经被停职,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这样的新闻让正常人感到无法理解,如果上述事实已经获得证实的话,我们将无从解释一个女教练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将别人的孩子、自己的“学生”扔进水中。但这个世界上好像突然充满了无法解释的事情,一个校长能够约尚未小学毕业的女学生前去“开房”,一个女舞蹈老师毫不怜惜地对自己的学生又打又骂,一个开车者仅仅因为和婴儿母亲的几句口角就将孩子举起摔死,一个盗车贼将车上婴儿掐死扔掉,为人父母者对自己的女儿鱼线缝嘴开水浇头。——这是大人对孩子干下的事?
  
  每一个案例都无从解释,在这样击穿道德底线的行为面前,如果我们还能巧舌如簧地给出种种解释,那这个社会恐怕已经真的无可救药。因为我们尚能感知到锥心之痛,因为我们在种种恶行面前张口失语,这表明护雏舐犊的动物式底线还残留于我们的心间。这些受难的孩子何曾作恶于他人,居然被成年人以这样残忍的方式施以暴行。若真有报应,心如蛇蝎者不配在人间与众生为伍。若真有地狱,他们是最合适的永久性居民。
  
  无需引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及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稍有良知者就应当知道不向孩子动手的道理。此刻谈法律,真的过于奢侈。这些残忍的人,是最可鄙视的怯懦者。孩子们甚至不会反抗,即便反抗也只是低声哀求和哭泣。在弱者面前,能够狠心下手的,你们的罪孽注定了不可获得尘世的饶恕。法律给他们应得的惩罚,世人给他们应得的诅咒。若他们也有灵魂,愿最牢靠的枷锁永远陪伴他们的罪恶。
  
  诅咒固然极不理性,可是在屡屡践踏做人底线的兽行面前,良善的公众难道没有一个发愿的机会?他们必得严惩,民众有权谴责。除此之外,我们也需要向社会自问,人心是何时变得如此暴戾乖张?我们不但以各种有毒的食品相互投毒易粪相食,而且在争夺生存资源的过程中相互攻讦痛下狠手,食人鱼、藏獒这些嗜血的猛类被当作宠爱之物,奸佞之徒、黑道大佬被视为成功偶像,化学品、放射物成为比刀枪更厉害的杀人凶器。即便成人社会真的残酷至此,若人心还普遍可以类同于良善的动物,人类的幼雏至少可以无生命之虞。
  
  然而在暴躁的狂风中,孩子们的处境比成人还要危急。那些自称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居然也清醒地懂得举刀向孩子那么自己的风险更小。这是何等的清醒,又是何等的癫狂。清醒的人,接近孩子的人,以保护孩子为使命的人,有时候也会成为不可思议的癫狂者。也许是我们过于依赖善良,所以疏于对恶的防范。也许是我们不懂什么才是对孩子的爱,所以不曾给他们树牢制度化、常态化的保护藩篱。儿童的权益与福利,在
  
  实践中甚至还是新鲜事物。我们没有合格的儿童福利思维,儿童一直被视为成人的附属品,他们甚至没有足够的专用药品,成人药掰给孩子们吃,虽是细节,却充满了耻辱。
  
  我们总是在说爱,可我们真的懂爱吗,真的懂如何爱孩子吗?有多少孩子被视为家长自己的延续物,家长未得到的,孩子必须得到,家长已经得到的,孩子必定不许失去。他们从小都被当作考试的机器,以前途为名,被绑上伤害身心的隆隆应试战车。当伤害儿童权利甚至生命的案件被有意无意地遮掩推诿,儿童的一切牺牲于莫名其妙的脸皮,这样的举动何尝不是那些个体的加害者的同谋?在惨痛的教训面前,谁敢拍胸脯说自己不需要忏悔?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周东飞

编辑:苏小莉 实习生:巢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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