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牛楠森提到,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政策文件,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还有一些现实问题有待解决。通知的出台,直击招生入学工作的薄弱处、问题点,有效推动中央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通知提出了专项行动的5项重点任务: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要求各地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中的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违规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并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优化招生入学流程,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要求各地加强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通知还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问责4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学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枫认为,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既是国家进一步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系统工程”,更是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民心工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张渺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