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校辅导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方案》、我委厅《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精神和打造“为时代育新人”品牌的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组织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中青年高校辅导员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培育一批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和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骨干队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我省高校辅导员注重政治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素质能力的提升,注重探索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加强团队合作与协同集体攻关,推动全省高校辅导员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1.聚焦育人实效。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与辅导员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大方面系统知识,进而聚焦九大职能中的1-2个专业化方向,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理论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认识,力争成为该领域的专家。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2.开展学术研究。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要紧贴高校学生工作的实际,立足变化发展的育人实践,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盲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在聚焦的专业化方向上取得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
3.打造优秀团队。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引导与培养职责,特别是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
4.推广教育成果。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介绍和推广。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及要求。项目申报对象限全省高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在编专职辅导员。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申报者应为湖南省“最美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以上荣誉获得者,或获湖南省历届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个人奖项二等奖以上的辅导员。
已获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支持对象和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的辅导员,不可再申报本项目。
2.申报数量。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每校限申报1个。委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获立项的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材料报送。高校分别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以及主要佐证或补充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于4月21日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厅思政处),邮寄与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所有材料请提交word版,每校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分别打包成压缩包,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2023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高校名称”;压缩包命名为“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高校名称”;每个申报材料word文件具体命名为“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高校名称+项目申请人”。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邮编:410016;
联系人:刘晨、周友
联系电话:0731-89823585、85715329
电子邮箱:hnsztsgc@163.com。
附件:
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申报表
2.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30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