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公司在一些中小学以举办“感恩励志教育专题报告会”为名,变相高价推销书籍,引起学生和家长们不满。
不知从何时起,学生成了众多商家都想分享的一块“唐僧肉”,各路“妖精”各显神通、千方百计地钻进校园推销赚钱,把一方净土弄得不安宁。
教育部早就三令五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3月31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又作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然而,利之所系,趋之若鹜,每年关于这方面的投诉几乎从未断过。有的商家甚至把自己装扮成慈善家,把商业行为伪装成公益活动,踏入校园既赚掌声又赚钞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污染了校园风气。
需要追问的是,到底是谁让学生屡屡成为“唐僧肉”,让一些学校沦为卖场?一方面自然是商家善于蛊惑人,打出的旗号具有迷惑性。但更大原因恐怕是,一些老师、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抵挡住商家的糖衣炮弹,拿人好处替人办事,置国家禁令于不顾,置学生利益于不顾,引狼入室。
学校不是商业的战场,不该成为捞金取银之地;学生也不是觊觎者想分享的“唐僧肉”,不该任人收割利益。要想根治问题,净化校园环境,就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要当好第一把关人,要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身正气将各路“妖精”堵在校门外;要建立完善追责机制,严查学校、老师等从中收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监管部门更要严格执法,斩断利益链条。只有动真的来硬的,让违法违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守护好校园净土,还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环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今语
编辑:彭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