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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交钱包过?千万别信!

来源: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黄京 杨斯涵 舒苇航 编辑:彭佩 2021-03-11 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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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是湖南省高职单招报名的时间。近日,有考生家长向记者爆料:“有机构声称只要交钱参加培训就可以确保被心仪的高职院校录取,没录上可以百分百退钱。”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要轻信“交钱包过”“关系”“原题”“内部指标”等虚假宣传。与此同时,湖南省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高职院校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其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

家长爆料:高职单招交钱包过,可信吗?

“孩子成绩不是很理想,估计上本科有点难,这几天有教育机构打电话给我,说可以通过高职单招的方式上大学,只需缴纳3万元便可包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近日,家住东塘的李女士致电本报说,孩子是应届高三毕业生,但是成绩不理想,可能无缘本科,她便开始咨询有关“高职单招”的事情,希望能通过这种形式上一个好点的学校。“教育机构给我说,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价格也不相同,但是他们可以承诺只要交钱就能包过,否则可以全额退款。”

记者从李女士出示的某教育机构单招院校具体价格表看到,不同学校收费也不相同,价格区间在20000元——60000元,并且未对学校的专业作出承诺,多数写着“根据成绩定”。李女士告诉记者,机构之所以承诺能“包过”是因为他们和湖南多所高职院校都有“深度合作”,只要交钱参加培训,就能拿到目标学校单招的内部试题,没过还能退费,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损失。

部门释疑:都是虚假宣传,千万别信

“机构与招生高校有内部合作,只要交钱就能包过。”“机构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找关系保证录取”……每年单招期间,就会有少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等社会机构违规组织生源,对各高职院校“明码标价”,大肆宣扬“交钱包过”,这是真的吗?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黄扬清。

“这些都是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和急切心理,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黄扬清表示,每年单招期间,省教育厅都会接到不少相关投诉,比如少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等社会机构违规组织生源,对各高职院校“明码标价”,大肆宣扬“交钱包过”,声称与招生高校有内部合作,收取考生数千乃至数万元,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找关系保证录取等。“这些机构以开展单招培训为名,违规进行虚假宣传,违规组织生源收取高额费用,扰乱招生秩序,损害考生利益,败坏教育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黄扬清告诉记者,省教育厅坚决制止、打击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求高校客观、真实地进行宣传,不得弄虚作假,进行虚假宣传,蒙骗、误导考生报考,不允许高校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高中阶段学校个别负责人、班主任、老师等教职人员,索、拿、卡、要,向招生院校所要生源推荐费、宣传慰问金等费用的违规违纪行为。

同时,黄扬清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考生可通过以下两个权威途径了解单招专业、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一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二是招生院校的官方网站和官微。其中,各校招生代号、专业代号均在招生计划中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查阅,准确填写。此外,不要轻信“交钱包过”“关系”“原题”等虚假宣传;不要相信“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虚假承诺;不要盲目相信个人或中介等的推荐;不要轻易参加高额营利性志愿填报咨询辅导活动;不要将学杂费打入个人账号或中介机构银行账号;不要违纪、违规、违法参加考试。

下发规定:高职单招违规将被追责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职单招工作,防止出现违规招生现象,湖南将继续重拳出击,今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指出,各高职院校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其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有关高校如与相关社会机构开展招生合作,须立即终止,并作出深刻检讨和说明。

《通知》中指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做好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引导考生合理报考,加强对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严查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教职人员向考生和招生高校收取“生源回扣”“生源推荐费”“生源奖励”等各类违规费用。

同时,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完善考务管理各项规定,堵塞安全漏洞,防止考试失密泄密。要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及“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系统的运用,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安全链条,防止替考及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录取行为,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针对少数教育培训机构宣扬的“交钱包过”等现象,各市州招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涉考涉招社会机构的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通过加强明察暗访及网络舆情监测等形式,对社会机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涉招涉考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要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社会机构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逐一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切实规范社会机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违规承诺、虚假宣传、扰乱招生秩序的社会机构,要及时严肃处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黄京 杨斯涵 舒苇航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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