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冬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如何实施?速看。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冬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1月14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通报了当前全国疫情形势,孙春兰副总理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毫不松懈抓好冬春季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随后,省联防联控机制召开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吴桂英副省长就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1月15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蒋昌忠厅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作了系统部署。综合上述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适当收紧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恢复一把手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有序运转;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适当收紧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
二、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教育,要求学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学生在返乡后模范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带动家庭成员及周边群众共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成为疫情防控的宣传员、引导员。
三、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各校(包括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方案》(见附件)要求,立即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检查防控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以及防控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等,对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四、严格寒假期间校园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加强假期校园内人员管理,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开学前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假期持续做好校园通风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
五、做好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管理服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掌握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寒假去向,对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寒假无法返乡的留校大学生,有关高校要组建工作专班进行指导与管理,妥善安排好学习和生活,做好心理抚慰和疏导工作,让他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和春节。
六、坚持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进一步健全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在全国“两会”结束前,做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每日通过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上报系统报送有关信息。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一、排查目的
发现并及时消除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潜在的风险隐患,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防线,保障校园平安和师生健康。
二、排查范围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排查内容
(一)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1.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恢复、有序运转情况;
2.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时修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收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及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5.部署辖区内学校师生员工寒假有序离校、春季学期错时错峰开学情况;
6.疫情防控值班值守、“零报告、日报告”落实情况;
7.对辖区内学校及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情况。
(二)学校
1.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恢复、有序运转情况;
2.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时修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收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及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5.疫情防控值班值守、“零报告、日报告”落实情况;
6.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形势、政策、措施宣传教育情况;
7.寒假期间校园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进校人员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留校师生员工管理等;
8.假期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情况;
9.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及准备情况;
(三)培训机构
1.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以及教育部门部署安排,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情况;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以及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3.开展培训期间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通风消毒、师生员工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等;
4.信息报告情况,及时、主动向教育部门报告教学安排及疫情信息等。
四、排查工作组织及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对照排查内容,对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今后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无死角、无漏洞。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请于1月29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办。联系人:张志敏;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435;电子邮箱:hnjyttwc@126.com。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编辑:彭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