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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的法规“不再沉睡”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谢洋 黄小燕 编辑:韩阳 2020-01-03 09: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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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在现实生活中,超市、酒吧、娱乐场所、外卖平台甚至自动售货机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情况却比比皆是。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美国执行得非常严格。”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还记得,他30多岁时去美国旅行,想进入一家酒吧消费,商家将他拦在门外,非常认真地要求他出示护照,严格核对年龄后才让他进入。“从这件事上,我至少看出来两点:一是商家的确觉得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二是如果商家不查证,一旦有未成年人进去消费被发现,商家会面临高昂的处罚,违法的成本非常高”。

那么是否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训智认为,中美有着不同的制度和文化,这些差异导致两国在酒类管理方面有不同做法。美国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禁止销售酒类,解禁后也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但我国几乎没有禁酒的传统。从商家的角度来说,在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他们没有义务审查购买者的年龄。某些商家为了获取利益,会钻法律的空子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看来,虽然我国法律一直都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规定,但这些法规条文未能落到实处,依然处于“沉睡状态”。其背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整个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未成年人抽烟喝酒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前不久,本报刊发《未成年人泡酒吧 谁来管》一文,反映广西柳州市某些酒吧、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问题。一位家长发现16岁的儿子屡屡和一群同龄人到酒吧饮酒至深夜后,求助当地的公安、文化、市场监管部门,但这些部门都回应说,此事不属自身职责范围。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到底应当承担哪些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并不清楚。”苑宁宁说,“由于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不强,即使法律作出规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未能充分认识到这就是他们的职责。”

郑子殷表示,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涉及的面比较广,有些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有些涉及市场监管的问题,还有的涉及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保护问题,这就容易出现“九龙治水”的情况——不知道到底归谁管。

“从预防的角度来讲,教育、政法、市场监管等各个部门都有责任。”郑子殷说。例如,酒吧销售酒水给未成年人,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管理范围,其他部门应该配合。学校要做好教育,公安部门要配合抽查和处罚。“因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得了企业,但管不了未成年人。公安部门发现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训诫。所以这不是某一个部门可以完成的事儿,肯定是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才能起到效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一直呼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在2006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他的这一呼吁被写入法律。

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但佟丽华认为,由于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的规定过于笼统,尤其是关于罚则的部分不够具体,相关规定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那么主管部门是谁?依照哪部法律进行处罚?这些都没有规定,也就解决不了问题”。

2019年10月以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多次违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也首次将吸烟、饮酒列为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不予干预会日益严重的“不良行为”,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发现后,应当制止,加强管教。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看来,这些修订后的法规,对于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无疑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他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的相关内容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终于长出了‘牙齿’,具备一定的强制力和威慑力”。

但苑宁宁同时也表示,法律条文真正得以落实执行,重在各方充分理解其背后传达的理念。“制定条文的目的不是让市场监督部门实施处罚行为,而是要提醒相关企业商家,一定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责任。同时也为了提醒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明确执法范围,不再推诿”。

此外,苑宁宁还呼吁,由于我国各地发展水平不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方式、执法能力和执法范围本身就存在差异,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法律条文的落地执行,“还需要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立法来进一步细化”。(谢洋 黄小燕)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谢洋 黄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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