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11月25日,在教育部通气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深改委审核通过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即将印发,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宜,“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并实行清单管理,将惠及1100万中小学教师,使他们能够安心教书、静心育人”。
《意见》的通过,体现了中央对中小学教师负担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前教师负担已成为影响教师健康发展、学校健康发展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因素,为教师减负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一揽子意见。而《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过意味着排除干扰因素,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将确立制度体系,建立制度优势,将对教师减负产生举足轻重的意义。
为教师减负,关键在于将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而实现这种转化需要认清并扫清教育体制内造成教师负担加重的深层次障碍。这方面首要的就是教师的职责边界问题。教师的本职工作到底是什么?一般性表达是教书育人,但太过宽泛不易把握。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但依然外延甚广,难以聚焦和明确。教师职责边界的模糊在教师减负中会形成一些模糊区域,甚至会引发不作为与乱作为。
厘清教师的职责边界,实质是在分析和明确教师负担的来源,就当前而论,教师的负担主要来自以下方面。一是日常教学类,主要包括日常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二是培训提升类,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外出培训等;三是评估考核类,主要包括来自学校要求的学科教学总结、学科教研组内总结、承担课题总结、学生情况总结、学期总结、年终总结,以及来自上级教育部门的评审、评比、考核与检查;四是社会事务类,主要包括各种教育、要求进校园,比如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安全教育、文明校园创建、平安校园建设等;五是公开献课类,主要包括各类区级公开课、市级公开课、省级公开课、优质课、研讨课、交流课等;六是家校协同类,主要包括家访、家长公开日、家校联系等。
有了好的上层制度顶层设计还不够,还需要分层对接好政策要求与现实问题,必须明确哪些是教师职责应有之义,哪些有乱入之嫌,哪些是分内之事,哪些是额外负担。分清主次,先从主要负担入手解决,坚持分类治理、标本兼治,这是减轻教师负担的硬核问题。要切实把“表叔”和“表哥”减下去,要坚决把各种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又繁杂的社会性事务减下去,这样才能让教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
有形的负担需要减,无形的负担同样需要关注。在很多地域依然存在考试文化,周考、单元考、月考、期中考、期末考,你方唱罢我登场,在优质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升学考试压力如同给教师带上了心理镣铐,在考试文化影响下的教师心理负担问题不容小觑。因此学校内的考试次数一定要减下去,防止教师减负的“外减内升”现象出现。
教育从本质上讲是“农业”,既需要精心滴灌,也需要静待花开;而不是“工业”,需要同规格的批量化生产。只有顶层设计与实际问题对接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有效治理,教师才能真正回归本职工作,才能有投入的情感、参与的兴趣、沉浸的耐心,潜心去教书,静心去育人。(王凯)
(作者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中心副主任)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王凯
编辑: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