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由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伦理学会网络伦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三届网络伦理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论坛发布了《新媒体时代家庭媒介素养认知现状调查报告》。
为了解当下家庭媒介环境和青少年媒介素养家庭教育的现状,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委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选取北京市八所初级中学,针对初一、初二和初三的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配对的问卷调查。研究院院长、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于丹从新媒体使用的代际差异、家庭媒介环境对青少年新媒体素养的影响以及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青少年新媒体素养的影响等方面,介绍了《报告》所获得的新发现。
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院长、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于丹。
父母使用手机时间比孩子更长 子女上网主要解决学业问题
调查显示,7.2%的父母每天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网超过6小时,而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的子女比例仅占1.6%。超过半数家长每天上网超过1小时,比子女高出约40%。在使用时长上,数字化生存成为父母常态,而子女的媒介使用时间在可控范围内。
在使用频率上,61.8%的父母经常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网,经常使用笔记本或台式电脑上网的比例占34.7%,基本习惯以“竖”为主、以“横”为辅的多屏生活。与父母相比,子女更拥抱“竖屏小时代”。58.5%的子女经常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网,比使用笔记本或台式电脑上网的比例高出37%。
在使用动机上,在父母使用新媒体的主要目的中,位列前三的是:搜索信息、读取新闻以及社会交往,而在子女使用新媒体的主要目的中,学校要求作业布置、娱乐和在线学习排在前三位。可见,父母上网主要是获取信息和社交需求,而子女上网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学业问题的同时寻求娱乐。
在信息选择偏好上,父母信息消费较为均衡,社会新闻、时事政治、社教文化和综艺娱乐都是父母偏好的浏览内容,而子女更偏爱娱乐消遣性内容,综艺娱乐所占比例远超出其他方面的内容。
关于媒介功能认知,父母的风险感知(对新媒体消极功能的认知)能力比子女更强,而子女更侧重于对新媒体积极功能的认知。
父母的积极性介入程度越高 子女的新媒体素养越高
《报告》把家庭沟通类型分为多元型、保护型、放任型和一致型家庭,分别对应不同的沟通模式。把父母的介入方式分为积极性介入、限制性介入和共同使用三大类。研究发现,家庭媒介环境能够对青少年新媒体素养的影响。在鼓励子女发表新构想、形成自己的立场,不必屈从权威的多元型家庭沟通模式和既注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和谐关系,又重视子女观念的养成的一致型家庭沟通模式下,父母在子女新媒体使用上的介入程度更高。
子女的信息反哺意愿较强,但主动性有待提高。信息反哺简单说就是子女帮助父母使用新媒体。父母的反哺接受行为与父母的积极介入行为呈显著的正相关,即父母越愿意接受子女的信息反哺,越愿意在子女使用新媒体的过程中提供积极的使用指导。
父母在子女新媒体使用过程中,限制性介入方式最多,共同使用方式最少。父母的积极性介入程度越高、与子女的互动越密切,子女的新媒体素养越高;父母的限制性介入程度越高,子女的新媒体素养越低。
陪伴不等于沟通,新媒体时代需更注重亲子交流
关于家庭收入和居住地对父母新媒体功能认知的影响,《报告》提出,高收入家庭更强调对新媒体的风险(消极功能)认知,低收入家庭更平衡地看待新媒体“双刃剑”功能;城镇家庭相较于郊区家庭,更强调对新媒体的风险认知。
父母与子女的互动时长对子女的新媒体使用时长及媒介信息处理能力有正向影响。于丹教授强调,家庭沟通环境中要注意“亲子交流”和“亲子陪伴”两个概念的差异。亲子交流涵盖了跨时空的沟通与互动,双方虽处于不同时空下,但交流可以在虚拟领域中进行;亲子陪伴强调同一时空的互动,注重双方的物理在场,但有可能产生无效陪伴。
此外,青少年的年龄与新媒体使用时长负相关,即高年龄段的青少年在新媒体使用时长上自控力更强。青少年的新媒体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长与新媒体信息处理能力负相关,也就是说,青少年的新媒体使用应控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否则“过犹不及”。
《报告》针对当下家庭媒介环境现状和提升青少年媒介素养面临的问题给出了有效的解决途径。“首先要明确家庭新媒体素养教育的侧重点,以信息理解能力、预防网络诈骗和信息获取能力的教育为重点;其次,要切实提升家长自身的新媒体素养,打通家校共育的新通道”;于丹表示,要引导孩子拓展新媒体信息渠道,防止过早陷入“信息窄化”;另外还要增加亲子有效互动时间,共同营造亲子共享新媒体的良好氛围。
嘉宾合影。
论坛围绕“赋权与赋能:新媒体时代青少年媒介素养反思”的主题进行了主旨演讲。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郝芳华,北京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书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张淼,中国伦理学会常务副会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建华出席论坛并致辞,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院长、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于丹教授主持本次论坛。(记者 彭诗韵)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彭诗韵
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