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协委员何寄华提交《关于将0—3岁儿童托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呼吁对0至3岁儿童的教育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管,探索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填补国家这一阶段儿童的教育空白,帮助奶爸、奶妈减负,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
深度解码
社会早教机构良莠不齐
“来自上海市妇联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8.15%的家庭需要儿童托育服务。”何寄华介绍,目前,0至3岁儿童的看护主要有祖辈照料、保姆照顾、全职妈妈和托育机构四种模式。
不少家庭选择雇佣保姆照看孩子,一方面,动辄每月几千上万元的费用,让年轻父母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对保姆的职业素养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带来安全隐患。而对于职业女性而言,辞职回家当全职妈妈,意味着放弃一部分家庭收入,生活水平难免受到影响。“3岁以下公办托育机构如凤毛麟角,难觅踪迹。”何寄华介绍,当前,绝大多数社会早教机构主要针对2周岁至3周岁的幼儿,且软硬件设施、服务质量良莠不齐。
他山之石
多元参与提供多样化服务
“可借鉴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何寄华介绍,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将0至3岁儿童托育服务纳入政府职责,制定了相关的规划和法规,从托育机构的标准、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软硬件设施等方面发力,鼓励企业和家庭、社区广泛参与,提供多元托育服务。
以英国为例,已形成了0至5岁儿童保育教育统一体系,对托幼机构进行统一评估。而在日本,0至3岁托育服务交由相关部门管辖,并设立了大量普惠性公立托育机构——保育园,保育园老师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才能入职。
国内而言,在南京,针对0至3岁儿童托育服务,已建立“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
委员建议
以社区为依托开展托育试点
“将0至3岁儿童托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具体举措。”何寄华呼吁,出台0至3岁儿童托育发展规划,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加强托育机构标准化制定,出台托育管理条例。
“在现有产假和哺乳假的基础上,可将产假延长至一年,哺乳假延长至幼儿两周岁。”何寄华建议,研究出台0至3岁儿童托育的扶持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列入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扣减范围,设立托育补助资金,为有托育需求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同时,以社区为依托开展托育试点,为试点社区提供专项经费,鼓励社会组织与社会企业共同参与、联合开办,并给予场地、岗位、师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实行“普惠制收费”。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彭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