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根据通知,学位授予单位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单位有关部门、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指导教师职责,加强学位论文全过程管理,及时摸排并报告论文买卖、代写信息和行为。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