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文科类非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全省符合抽查条件教师总数64133人,本次抽查应测总人数为3840人,实测总人数为3771人(缺考69人),抽查平均分为51.19分,其中合格人数为3401人,合格率为88.57%;优秀人数为2414人,优秀率为62.86%。
《通报》显示,2016年的抽查合格率、优秀率相对2015年来说有大幅提升,但是离国家的要求还有距离。同时,也暴露出我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语委和测试机构不健全,机构、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手段、措施落后,测试设备陈旧,对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重视不够等。
从抽查情况来看,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不平衡。县市区属学校以及农村学校普通话水平相对各市州直属学校和城市区直属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偏低,如株洲市市直、天元区、荷塘区合格率均为95%,排名靠前,而攸县、炎陵县、醴陵市合格率分别为68.57%、45.00%、44.19%,排名最后三名。二是年龄较大的教师合格率较低。各市州年龄为40岁以下教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市州有10个。其中,湘西州合格率达到99.39%,合格率处于95%-99%之间的市州有5个,分别是湘潭、张家界、长沙、常德、岳阳;各市州年龄为40(含40)-45岁教师合格率处于90%以上的市州只有湘潭、湘西州和张家界,合格率处于70%-90%之间的市州有8个,分别为长沙、常德、娄底、岳阳、怀化、株洲、郴州、邵阳,合格率处于70%以下的市州有衡阳、益阳和永州。
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工作结合起来,以活动为推手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将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合格情况纳入教师职称晋升评定的必要条件。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