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代理人在法庭上 摄/记者 杨益
称老师恶待孩子 家长被诉
幼儿园:被告虚构事实损害其声誉 家长:幼儿园老师私下道歉 却公开否认
今年7月,曹先生的孩子在朝阳某幼儿园就读时,因淘气被当班老师批评教育,随后曹先生夫妇以教师处理不当为由向园方投诉,要求道歉并赔偿半年托儿费近1.4万元,幼儿园调查后认为老师教育方式虽然不够和缓,但没有违法违规只道歉拒绝赔偿。
幼儿园表示,此后他们发现曹先生在园门口及多个网络论坛上虚构事实影响幼儿园声誉,遂起诉曹先生停止侵权。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曹先生称,幼儿园不愿解决问题,他告到教委也协商未果,给幼儿园发律师函,却接到了幼儿园将他告上了法院的传票。
案情 家长称幼儿园暴力 园方告家长侵权
曹先生的儿子小睿原先在朝阳某幼儿园就读。
2015年7月22日,因小睿淘气影响了其他孩子休息,当班老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曹先生认为当班教师处理不当,向幼儿园投诉。经园方调查,当班老师对曹先生之子小睿的教育方式不够和缓,但并没有对其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
幼儿园说,基于严格治园、关爱幼儿的理念,园方对当班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曹先生道歉。但曹先生对其处理要求不断升级,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幼儿园拒绝后,曹先生虚构事实诋毁原告,并通过向教委反映、在网络媒体上散播、在原告门口宣扬原告暴力对待幼儿等损害原告声誉,试图以此向原告施压,以达到其不当目的。
幼儿园认为,曹先生的行为已经致使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严重影响了园方的形象和声誉,故起诉曹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删除在爱卡汽车网北京论坛、人民网强国社区论坛和天涯论坛上发的帖子及新浪涉案微博;并通过当地主要报纸、网络媒体刊登致歉公告,为幼儿园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承担此次诉讼费用。
庭审现场 家长:幼儿园恶人先告状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案幼儿园工作人员及曹先生到庭应诉。
曹先生不认可幼儿园的诉讼请求。他认为幼儿园是恶人先告状。
曹先生说,去年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因装修,转到原告幼儿园就读,每月学费2300元。刚入园时间不长,曹先生就发现每次打针都不哭的孩子,突然之间变得自卑、脆弱,经常半夜哭醒,甚至还患上了轻度抑郁症。孩子对幼儿园和老师有明显畏惧和抗拒情绪。
经耐心沟通了解,他发现幼儿园老师对孩子存在诸多恶劣、粗暴、有悖职业道德和规范的言行。
“孩子母亲以为老师是为了孩子好,但是教育的方式有待商榷,随后与老师反映,但对方没有道歉。随后,孩子妈妈找到园长,园长承认了老师的错误行为,并称对当班老师进行了批评,幼儿园也让老师写了悔过书,但我们并没有见到。”
曹先生说,8月,他们告到教委,由教委出面协商,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8月26日,他跑到幼儿园门口举牌半小时,但幼儿园仍没有人出面解决这件事。此后他请了律师给幼儿园发了律师函,但后来,他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双方争议 幼儿园:家长索巨额赔偿 老师无奈道歉
幼儿园称,曹先生的孩子比较调皮,比如打很多遍洗手液,将洗手液打到了其他孩子身上,经常不睡觉,带着其他小朋友一起转圈,经常出现打其他小朋友的情况。孩子还曾在上厕所时将其他小朋友的裤子尿湿了。此外,孩子还往其他小朋友身上抹口水。所以当班老师用手指点了孩子几下额头。
但曹先生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在天涯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社区论坛及新浪微博等,发文损害幼儿园的声誉。幼儿园称,老师确实是写了悔过书并且向家长道歉,但这是迫于家长索要巨额赔偿,为息事宁人才向家长道的歉。被告发帖称“老师让孩子喝洗手液”纯属子虚乌有。
家长:幼儿园老师私下道歉 却公开否认
曹先生承认在爱卡汽车论坛和新浪微博中发帖,但内容有删减,帖子中的“去年就有家长到网上举报该幼儿园洗手液事件”这句表述很中立,是在客观陈述事实。
曹先生说,自己孩子尿湿其他小朋友的裤子有原因,因为那个小朋友尿尿时尿到孩子的鞋里;孩子往其他小朋友身上抹口水,也是因为其他小朋友先朝他吐了口水。都是五六岁的孩子,告诉家长,家长都会以为是开玩笑,然而老师却给孩子贴上了标签。曹先生说,孩子睡不着觉在地上转圈,老师就说让孩子转一千次吧,还不让孩子穿鞋。
曹先生说,老师一面私下向孩子和家长道歉,说“自己家中出了点事,所以把情绪带到了工作中,实在不应该。”然而另一方面,她却在幼儿园家长微信群这样的半公开场合中发消息,称家长在多家网络论坛中所写事情不是真实的,对此园方将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权。随后,他就被踢出了群聊。
法院调解阶段,幼儿园同意赔偿5800元,但要求原告删除发帖。曹先生则表示赔偿可以接受,但前提是对方必须道歉,如果不道歉一切免谈。(记者 唐宁)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唐宁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