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首日现跨省替考
7日11时许网上出现“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在南昌参加高考”的报道后,当地迅速作出部署展开调查核实。此时,距考试结束已不到20分钟。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与警方采取行动,在语文考试结束前将媒体举报的南昌十中考点的涉案考生李某某控制。经初步调查,李某某承认了替考行为。
7日18时许此次替考事件又一人员彭某在江西九江被警方控制。经初查,20岁的彭某是武汉某大学学生。彭某交代了参与替考的5名同伙,另外还交代了此次替考事件主要组织者赵某。据悉,48岁的赵某是山东省人。
目前,江西高考替考事件仍在调查中,与去年河南杞县等发生的替考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是跨省替考,二是替考人员来自在校大学生,三是组织分工明细。
哪出了问题将怎样处罚
内部考务人员往往是关键
替考者相关信息是如何录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系统的?江西一地方长期分管高招的教育局副局长介绍说,高考采取网上报名,考生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考生是在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一般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学校又以班级为单位,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报名。这种报名方式一般不会发生问题,但由于少数民办学校管理上不太严格,工作人员受利益驱使容易被替考组织利用。
第二类是社会考生。2001年高考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由于信息不全,即便是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也可以通过报名程序获取高考资格。对于社会考生的信息甄别难度很大。
第三类是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规定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接受采访的教育考试部门人士说,按照规定,报名者需要现场采集图像信息,报名信息需要县级招办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省级考试院系统,“肯定是这里面的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应从刑法层面加大惩治力度
据教育部通报,去年河南省开封市杞县等地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对涉案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失职、渎职考试工作人员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已查实的被替考考生已给予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同时,对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替考“枪手”已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其中属于在校大学生的,已分别由相关高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中介人员王某某、张某某被移交司法机关。
一位地方考试院负责人认为,只有从刑法层面加大对替考舞弊组织者的惩治力度,才能起震慑作用,促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苏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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