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对这4名学生做出退学处理的。”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教学科研部部长蒋德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写着,学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4年,最高学习年限为8年,如果学生在4年标准学习年限内未能修完学分,必须向学校提出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书,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才能保留学籍继续跟班学习。据悉,被退学的4人都是该学院2006级的同学,本应在2010年毕业的他们,在4年标准学习年限中存在考试不及格、所修学分不达标等问题,故在2010年提出了保留学籍、继续学习的申请。因为个人原因,4人没能在余下的4年里完成学业,学校多次尝试联系这4名同学回校重修、参加补考,但均没有结果。2014年9月是最后一次补考机会,4人仍未通过,故校方对他们做了退学处理。
对于这4名学生为什么8年都未能完成学业,网友们非常好奇,网上也是众多猜测。记者多次尝试与被退学的4名同学联系但都未果,有的人联系电话已经是空号,有的人的号码早已换了别人用。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名同学的班主任梁老师。梁老师说,该同学在大学时曾担任体育委员,大四时因家族生意急缺人手,他曾想休学回家做生意,后在老师的劝说和个人考虑后决定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延迟毕业。估计他在工作后因时间和精力有限,未能按时回校参加补考,故最终因超限而遗憾退学。
如果学籍长期不注销,会造成什么影响?蒋德星解释,如果不注销,该生的学籍就会一直在教育部的平台登记在册,会引起管理上的混乱。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