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5年中国民航大学等五所院校在京招收飞行安排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编辑:苏小莉 2014-10-24 10:37:45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滨州学院五所院校2015年继续在京招收飞行学生。此项工作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单独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参加高考、提前录取的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计划及定向单位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20人(男生)。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区)定向培养10人。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航)定向培养10人。

  2.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55人,其中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50人(男生45人、女生5人),其余5人招飞工作由中国民航大学统一组织。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70人(男生),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30人(男生)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定向培养20人(男生),为其他单位定向培养20人(男生)。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20人,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0人(男生)。

  5.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20人(男生),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理不限,外语语种限英语。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年龄在16至20周岁(1995年9月1日之后—199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政治、身体条件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NextPage]

  三、招收办法

  凡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应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对面试、体检(心理品质)合格的考生再进行背景调查。

  1.面试

  (1)招飞负责单位、面试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见附件1)。

  (2)面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型,并进行口试。

  2.体检

  面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各招飞负责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海航为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5厘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负责面试的体检规定为身高超过187厘米);女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0厘米。

  (2) 标准体重计算方式: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身高(厘米)-110]×10%,体重不足或超出以上范围者;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0.5(环形C字表)(其中由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国际航空有限公司负责面试的体检规定为裸眼视力低于0.3(C字表)、做过角膜手术、斜视、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4.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各招飞负责单位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有关单位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5.复检

  高考结束后,对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进行身体复检。复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各招飞负责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四、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面试、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不用填写以上五所招收飞行技术专业院校志愿。

  五、录取

  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将严格按照中国民航总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看考生的高考总分,还要注重其英语和数学的单科成绩。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

[NextPage]

  六、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1.中国民航大学

  联系电话:022—24092508、24092126

  地址:天津市津北公路2898号 邮政编码:300300

  网址:www.cauc.edu.cn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联系电话:0838-5182078、5190570(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13980108096 QQ群:398868302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邮政编码:618307

  网址:218.6.160.210

  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61461125,64599090,64596893,61462278, 64591492,13810337070,13810377070,13810297070,18210977070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A 区天柱路30 号

  网址:www.airchina.com.cn

  4.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818359

  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货运北路3号海航北京基地综合办公楼

  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区)

  联系电话:010-57377226、13466522692、QQ305191641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小天竺路1号 邮政编码:101312

  网址:http://jop.ceair.com

  6.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航)

  联系电话:010-87106136、8710612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西区一号院,中联航办公楼406室。邮政编码:10076网址:http://kn.ceair.com或http://jop.ceair.com

  7.滨州学院

  联系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4880,13520102540,

  13520108046(手机于2014年11月10日开始启用)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0 网址:www.bzu.edu.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编辑:苏小莉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教育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