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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公布 删除见义勇为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陈敏纳 2014-08-07 08: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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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比较发现,与现行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40条提出“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不同,征求意见稿刪去“见义勇为”相关内容,强调“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这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此,麓山滨江学校副校长聂兵表示非常赞成,因为中小学生并不完全具备“见义勇为”能力。征求意见稿要求学生掌握安全自救常识,珍惜生命,对学生成长更有利。“我们学校经常举行地震、火灾等意外状况自救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聂兵说。

   湖南省游泳队教练王瑛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了“见义勇为”相关内容为何会被删掉。暑假到了,孩子们喜欢结伴玩水,倘若发生小伙伴溺水事故,跳水救人的孩子总被视为“见义勇为”而大受称赞。不幸的是,这样的“见义勇为”有时以悲剧收场,往往一个小朋友溺水后,其他孩子在施救过程中全被卷入水中。王瑛表示,现在一般孩子的游泳水平仅有自救能力。“如果游泳水平不够高,又不掌握相关救生知识,不要贸然下水救人,应及时呼救寻找帮手。”王瑛说。

   此外,增加了“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等礼仪素质教育。而“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的加入,体现了“修订坚持贴近时代”。

   教育部2004年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随着时代变化,《守则》《规范》中有些规定已不符合实际。因此,教育部在2012年启动了《守则》《规范》修订工作。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20日。如果本报读者特别是中小学生读者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直接到教育部网站留言,也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333,亮出你的观点,我们代为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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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7.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陈敏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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