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5月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俞菀 黄安琪 闫星辰)今年2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近日,一封复旦部分学子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在网上引起热议。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网民对学生的请求持有异议,也有少数对此表示理解。法律专家认为,尊重民意并不等于被民意绑架,任何时候司法审判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免死”请求引争议
2013年3月31日,复旦学子林森浩在宿舍饮水机中投毒,导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4月25日,林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25日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提起上诉。
在《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中,复旦部分学子提到,复旦师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悲痛和同情。林森浩其罪非常严重,后果也极为惨痛,林森浩及其父母应该倾其全力赔偿黄洋家庭,让全国学生从中汲取教训。
在上述前提下,复旦部分研究生、本科生恳请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并立即执行。主要理由包括:首先,学生们认为每一条生命都是珍贵的;其次,林不是多次杀人、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他肯帮助他人,曾参与抗震捐款并多次拒收病人红包等。
网民对复旦学子的这一举动,大都抱着批判的态度。
“从人情上讲,确实为林感到惋惜,但法律和正义更重要。”网民“皓月莲花”说。
学生称并非干扰判决
除了请求信,复旦部分学子还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声明书”。“我们并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只是希望我们的真实意愿能得以表达。”在请求信上签名的复旦学生小吴说。
还有学生认为,复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的离开已经让大家非常难受,不希望再有人为此事丧命,也不希望自己只是冷漠的旁观者。
“惩罚和原谅,哪个更高尚?如果经历过这次能让林森浩虔诚地认识到错误,心存感激并有所改变,他对社会还是一个有用的人才。法律给了我们维权的机会,也希望能有人性的出口。”另一名在请求信上签名的学生小颜(化名)说。
受害人父亲不认可
对于复旦部分学子上书请求的举动,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的父亲表示并不认可也不能接受。“我认为一审的判决是正确的,二审应该维持原判,应该根据法律来进行判决。”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认为,复旦学子上书请求信作为单纯的民意表达行为是允许的,因为在定罪量刑中,有社会危害这一标准,可能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认知和价值判断,审判机关会适当给予参考。
但是尊重民意不等于被民意所绑架,法官还是会做出独立判断。林东品说,法院应坚持法律公平正义的底线,进行独立审判。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俞菀 黄安琪 闫星辰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