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报到,他们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详见本报今日A4版)
从报道可知,这份被人们戏称为“生死状”的协议书,是随着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这意味着什么呢?就是你要来读大学,这份协议书你就必须签。事实也正是如此,尽管不少学生、家长对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腹诽不已,甚或直言不讳,但在报到的时候,还是把这份由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的协议书交给了学校。
对于这份“生死状”,学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议的意义类似“温馨提示”,是对学生的文明约定,目的是告知新生在宿舍需要注意的事项,从而实现自律的目的。例如,学生不遵守宿舍纪律,攀爬阳台而掉到楼下受伤,那就要自负责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大学,管理的学生少则数千,多则数万,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涉及的具体问题纷繁复杂。但这样的提示和解释能让人读出“温馨”吗?
事实上,根据现在的有关法律,即便学生和家长当下都在这份协议书上签了字,但如果学生在校真的出了事,学校同样还需承担相应责任。为什么呢?因为这份协议,在一些条款的约定上,和生意行业上曾经盛行“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所有”本质上并无二致,都属“霸王条款”。而“霸王条款”,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既然如此,作为育人为本的学校,如此大费周章地设置入学协议书条款,不能不说是在给自己添堵、给学校抹黑。
对于这个协议的有关规定,有家长如是表示,把孩子送到这里,是希望学校有个安全的环境,让家长放心,放手让孩子成长,“如果孩子在学校出事了,我们第一反应会找学校要说法,毕竟我们信任这个学校,才将孩子送到这里。”在网上,网友的批评更为尖锐:这哪里是温馨的入学提示,分明就是在为自己卸责!
而根据报道披露,读大学要签订“生死状”,并非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发明”,也非今年的“创新”。此类做法,其实在不少大学早已推行开了。
读上大学,是无数年轻人的梦想。大学阶段,是人生最为美好的时光,无数人曾经这么说过。那么,大学第一课该教给他们什么,该在他们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呢?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在笔者看来,首先让他们感受到大学的人文关怀,或许应是第一选择。据本报日前报道,在今年中南大学的开学典礼上,校长张尧学“什么是大学?为什么上大学?怎么样上大学?”的演讲,听得学子们热血沸腾。这样的开学第一课是不是远胜签订“生死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肖应林
编辑:苏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