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的书记、校长应将学生视为自己的孩子,并确保食堂食材的来源正当、可追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学生的健康和群众的利益。”5月17日,在衡阳市教育系统召开的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上,衡阳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强调。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和工作要求,衡阳市教育局于今年4月研究下发集中整治工作总方案,5月中旬研究制定了食堂管理、教育收费、招生入学、教辅征订、行政审批、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六大整治项目的子方案,并召开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打出了“1+6”组合拳,扎实有效推进集中整治。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靶向施治。该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如明确严禁通过虚构、冒充、套取等手段,挪用学生的伙食费和食堂经费;严禁采购劣质食材;严禁强制学生补课并收费;严禁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并违规收费;严禁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选择性招生;严禁学校通过“先修班”“创新班”等方式跨学校和跨年级招生;严禁强迫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材料;严禁在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等工作中效率低下、态度恶劣、刁难群众……将6个方面70余个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列出负面清单,靶向施治,精准发力。
统筹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该局成立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六大整治项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抓总,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配合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协同配合工作。明确局直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学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纪检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要求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真纠真改。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办。该局专项行动办适时采取重点督导督办、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局直各单位(学校)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职能科室和局直单位(学校)做好整治工作。同时,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力度。
“我们将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对已了结但仍有重复举报的,进行‘回头看’;对群众举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及时依纪依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整治期间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从严查办、从重处理。”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