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业教育将迎大变化:打破学籍限制,允许中职普高学分互认

2021-10-14 10:36:13 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斯涵 黄京 编辑:吕周阳
字号:

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深度融入功能板块和新兴优势产业链,强化学生就业创业本领……近日,《教育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湖南将通过部省共建的方式,围绕“三高四新”战略要求,发挥职业教育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支撑作用,助力湖南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提升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成为服务区域创新发展标杆。

【推进“三全育人”】劳动素养评价结果将作为毕业依据

意见指出,全省要加快构建阳光德育体系,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成一批精品项目、研究项目、创新发展中心、培养研修中心,培养一批骨干队伍。

同时,落实国家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开齐开足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用好规范教材,切实发挥铸魂育人作用。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依据。

【完善职教体系】允许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

意见表示,全省要扩大优质中职学位供给。实施专科高职教育特色发展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支持湖南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统筹省内优质高职教育资源,探索合并转设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对接重点领域,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湖南探索专科高职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开展“3+2”衔接培养,建立职业教育本科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互通学习的“立交桥”;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试点。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每个市州重点办好若干所对接区域支柱产业的示范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

同时,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通,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深化产教融合】探索职业院校股份制混有制改革

意见指出,支持校企共建特色专业群。

鼓励支持市州、县市区在产业园区建设职教城(基地)或布局职业院校,逐步使职业院校向城市、园区集中。

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举办者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楚怡”计划】打造一批品牌中职和高职

意见指出,要创建楚怡智库,打造国内知名的高端智库,带动全省各级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建设,为湖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开设湖湘楚怡职教大讲堂,定期举办楚怡职教论坛,培育一批楚怡职教精神传承人。

依托省级卓越职业院校,推广应用楚怡办学理念,传承发扬楚怡办学精神,打造一批楚怡品牌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扎实推进“双高计划”。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和程序更名,支持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建设。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扩大优质中职学位供给,支持湖南探索专科高职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开展“3+2”衔接培养;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试点。

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通,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每所应用型本科学校重点建设5—10个应用特色学科,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3—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每个城市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2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在产业园区至少建设一个高水平实习实训中心。

建设培育5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加快长株潭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群建设,创建1—2个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

建设3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和一批产业学院,10个左右省级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

培养新时代“湖湘工匠”

支持职业院校深化与行业企业、村镇、社区合作,建设一批联合培养基地,培养一大批“湖湘工匠”,同时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对接湖湘工匠培养要求,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建设10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00门精品在线课程、10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30个湖湘特色数字博物馆。

【培养“湖湘工匠”】

将职业技能标准融入课程标准

校企双主体育人将提升育人质量。意见指出,全省应支持职业院校深化与行业企业、村镇、社区合作,建设一批联合培养基地,培养一大批“湖湘工匠”,在乡村教师、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等领域,持续推进公费定向培养。

根据湖湘工匠能力结构,制定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标准遴选认定办法,认定一批省级优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支持湖南以专业技能抽查的相关标准为基础,联合在湘龙头企业开发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列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

【培养“双师型”教师】

建成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意见指出全省应加强师德示范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同时,支持1所优质高职院校建成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省属本科高校中支持新建1—2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二级学院。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配齐配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

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加强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培训。畅通教师成长通道,培养一批高职院校“芙蓉学者”,培养100名职业院校芙蓉教学名师。

【打造“湖南样板”】

支持职校深度对接湖南乡村振兴

针对湖南“一核三极四带多点”产业布局,全省应绘制职业教育功能布局地图,推动职业院校办学定位与主体功能区战略、产业发展战略深度对接,建设“院校集群+功能板块”“专业集群+产业链”的产教融合生态系统。

同时,总结推广精准扶贫首倡地湖南职业教育扶贫经验,推动职业教育扶贫与服务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打造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湖南样板”。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深度对接湖南乡村振兴三个“百千万”工程和六大强农行动,深入推进“技能+就业帮扶”“技能+产业帮扶”“技能+健康帮扶”“技能+宜居环境帮扶”等,助力湖南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此外,我省还应加强和扩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组建职业教育协同湘企湘品“走出去”合作联盟,开发国家通用的职业教育标准与资源,在国(境)外重点建设一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海外员工培训中心,助推企业“抱团出海”。建立“1+N”职业教育跨省对话协作机制,区域间实行专业动态调整,联动开展劳务协作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职业教育创新合作,推进湘赣、湘鄂、湘桂黔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支持1所优质高职院校建成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省属本科高校中支持新建1—2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二级学院。

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一批高职院校“芙蓉学者”,100名职业院校芙蓉教学名师。

在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建立灵活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择优聘任专业群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培养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300名、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0名。遴选建设400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团队。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