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文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要求合理支付实习报酬

2019-03-12 10:45:19 长沙晚报
作者:徐运源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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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将迎来一年毕业季,各高校和职业学校学子开始忙于实习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日前,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该《细则》已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跟岗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年级,时间一般为6个月。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实习一般应由学校集中统一安排。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细则》指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等。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实习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此外,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等。(记者 徐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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