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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跨界”任校长 法制课堂深得学生心

来源:红网 作者:胡晓春 邓正可 编辑:彭佩 2018-12-05 1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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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一中双语实验学校迎来了一位特别的校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

芙蓉区委书记于新凡莅临现场,寄语同学们。

颁发聘书。

  红网时刻12月5日讯(记者 胡晓春 邓正可)幽默风趣的言语、真实深刻的例子、与生活相关的条律讨论,12月4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长沙市芙蓉区一中双语实验学校迎来了一位特别的校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主讲的首堂主题讲座,深得学生喜爱。

  法律是一种文明、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法律是有温度的,游劝荣从五个方面举例论证,为学校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构成犯罪。而防卫过当需要负刑事责任,为刑法所不容。”“喝酒开车是犯罪,醉酒驾驶将被判刑。”“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赡养父母,要在生活上照料,经济上供养,精神上慰藉,不仅仅是给钱。”……游劝荣的一系列法规讲解,同学们听得津津乐道:“涨知识啦!这样的法制课真精彩!”

  “大到国家大事,小到交作业、考试,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规则意识。”游劝荣教导同学们。活动中,长沙市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校长李强向游劝荣颁发聘书,即日起,游劝荣将担任学校“法治校长”。

  芙蓉区委书记于新凡莅临现场,寄语同学们:“今天主题教育的目的就是让法治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希望同学们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掌握足够的宪法知识,才能够更好地运用宪法和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以天下国家为己任,维护国家的正当利益。”校长李强表示,未来学校将在“法制校长”的带领下,广泛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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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晓春 邓正可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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