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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以下孩子不能“共享”单车 市教育局呼吁家长切实监管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苏小莉 2017-03-11 14: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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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周丹)共享单车进入长沙,掀起了一阵“绿色出行热”,但是也带来诸如未满12周岁学生骑车上路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长沙市教育局日前面向全市家长发布了《关于使用共享自行车致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维护孩子成长安全。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在长沙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使用共享自行车致家长的一封信》中,呼吁家长履行监管职责,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上路。长沙市各学校已下发此通知,并将加强道路安全教育。

  如果孩子已满12周岁且能熟练骑车,请家长提醒孩子做到“四请”和“四拒绝”。

  “四请”是:“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行前请检查车辆状况;转弯时请自觉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骑行结束后请将车辆停靠在不妨碍秩序的地方并打乱车锁密码”。

  “四拒绝”是:“拒绝闯红灯、超车、斜行、撒把骑行、抢占机动车道等危险行为;拒绝随意破坏自行车行为;拒绝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上私锁、换颜色、安装车座和车筐等行为;拒绝酒后或身体不适时骑行”。

  孩子的安全成长,关乎家庭幸福,关乎祖国未来。长沙市教育局呼吁,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人监管责任,加强对子女安全出行教育,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车行为,共同维护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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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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