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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率先实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办法 从源头上解决“入园难”

来源:红网 作者:谭忠欣 编辑:周丹 2014-12-22 1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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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率先实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办法 从源头上解决“入园难”)

  红网长沙12月22日讯(记者 谭忠欣 通讯员 周振飞)12月22日,红网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了解到,长沙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研究并出台了《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该文件于2014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共十条,明确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这在湖南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为划拨方式,为配套幼儿园移交夯实了基础。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近年来,长沙市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形成了以公办园为骨干和示范、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公民办幼儿园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达56%,大部分学前幼儿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上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基本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特别是2011年来,长沙市公办幼儿园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2010年,长沙市有公办幼儿园179所;截至2013年底,有公办幼儿园294所,三年新增公办幼儿园115所。
  
  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为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2011年,长沙市政府制定了《长沙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计划3年时间新建、改建和扩建105所公办幼儿园;2013年底,《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再次计划在2014年、2015年两年新建、改建和扩建90所公办幼儿园。为落实上述计划,从2011年开始连续四年,在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省为民办实事范畴的同时,长沙市还把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市为民办实事范围,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并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与此同时,长沙市还将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十强乡镇(街道)”和经济社会发展“十快乡镇(街道)”评价指标,要求每个街道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十强十快”活动的开展,有效推动了公办幼儿园建设,据统计,2011年-2014年,全市实际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9所,投资达6.2亿元。
  
  《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共十条,明确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这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为划拨方式,为配套幼儿园移交夯实了基础。另外,利用近年长沙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的机会,在集中居住用地上布局适量幼儿园;特别是重点开发片区,如湘江新区洋湖片区,探索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布点幼儿园,既充分保障了片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也进一步优化了幼儿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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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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