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省从2010年起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湖南化工职院在2010年、2012年、2014年连续三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中荣评优秀单位,实现“一把手”工程“三连冠”。
来源:红网
作者:耿星 周丹
编辑:苏小莉
本文为教育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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