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独立学院学费标准,热门专业涨幅不超15%

2024-06-13 10:33:29 三湘都市报
作者:卜岚 涂昕睿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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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该部门联合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湖南省独立学院学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独立学院学费按照学年收取,不得跨年度预收学费。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幅度不高于同类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15%。

据悉,《通知》所指的我省独立学院范围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等13所学校。

《通知》规定,独立学院继续执行2019年调整的学费标准,即农林、文史哲理类12500元/生·年,经法教管类12700元/生·年,工科体育类13000元/生·年,医药类15000元/生·年,新闻传播类16000元/生·年,表演艺术类18000元/生·年。校本部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其独立学院可以参照本部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同时,独立学院学费按照学年收取,不得跨年度预收学费。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幅度不高于同类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15%,农林、航海、地矿油、教育(师范)、艺术类等专业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热门专业数不得超过本校所有实际开办专业数的20%。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应当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执行。

此外,已经完成转设的独立学院,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按照原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老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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