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有困难?请看看这封信 湖南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条件可申请补助

2023-08-21 09:02:28 潇湘晨报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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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全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

信中表示,如果您的孩子在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只要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供养幼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都可以向孩子就读幼儿园申请每生每年1000元的学前入园补助金。

如果您的孩子在小学和初中就读。只要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孩子就读学校申请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可以享受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补助,非寄宿生可以享受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生活补助。

提醒家长们注意,目前,湖南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补贴资金原则上都是通过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不要将本人的银行卡账户、密码、证件号码等敏感信息以及孩子的基本信息随意透露给无关人员,以免造成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提醒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开学后30日内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如实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

2.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幼儿园成立由园领导、资助专干、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项目、资助名单、资助标准。公示注意保护受助学生(幼儿)隐私,不涉及敏感信息。

4.汇总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幼儿园)将评审确定的受助学生(幼儿)名单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汇总备案。

5.资金发放。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资金。

6.结果告知。资金发放后,学校(幼儿园)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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