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哪些考生可申请加分?符合多项加分资格的考生是否可以累积加分?对于这些家长和考生关注的问题,11月11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了详细解答。11月11日起至19日,符合优惠加分且有意愿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下载“潇湘高考”APP(APP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申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考生申报。
与去年一样,以下这几类学生可申请高考加分: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如果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另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