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记者从长沙市“双减”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22年底前,我市市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要控制在5%以内,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46所,在校学生共计71087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7.2%。要优化长沙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区县(市)要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制定具体落地方案,明确每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处置方式、目标任务、路径措施及完成时限;科学制定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增量控制,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增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区、办学点,不得引入新的社会举办方。现有民办中小学的小学部和初中部未招生或已停止招生的,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招生。做好存量化解,按照“转公一批、购买学位一批、缩规一批、转设一批、关停一批”的工作思路抓好落实,制定政府购买学位管理办法,确保2022年底实现调控目标。
在社会最为关注的清理“公参民”学校、维护教育公平方面,会议明确要求:2022年8月前,公有资源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公有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引导转为公办;不能转为公办的,公有资源全面退出。严肃查处公办学校违规将土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租赁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的行为。全面清理在编教师,各区县(市)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有序引导退出,2022年8月底前全部清理到位。
在规范办学行为、引领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方面,长沙将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进入章程,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派驻党建指导员。
在家长关心的升学问题上,长沙将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在教学内容上,长沙将强化民办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常态监督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选用教材、开设课程、开展教学。
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上,长沙将全面清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对违反中央《意见》“7个不得”要求及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责令变更名称并在2022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