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有公众呼吁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有人表示应“恶意补足年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将作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10月12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臧铁伟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这一问题,大家的共识是应当管起来,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关进监狱,还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的特点去完善收容教养制度等,大家还有不同的认识和侧重点。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臧铁伟透露,经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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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立法正认真研究浪费标准
10月12日,臧铁伟在记者会上透露,立法工作专班正在认真研究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中的浪费标准、法律执行等具体问题。
臧铁伟介绍,就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立法,法工委开展了多方面工作: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加快推进专项立法;认真开展相关立法研究,系统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外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立法工作提供依据和借鉴参考;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行业协会、企业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赴政法院校进行调研;着手起草法律草案,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衔接;加强工作沟通联系,与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在工作层面同拟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地方立法的地方人大保持密切沟通交流。
“目前,对于浪费标准、法律执行等具体问题,立法工作专班都在认真研究中。”臧铁伟说,立法工作机构将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把相关规范制定完善好,并推动相关法律尽快出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