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课后服务“小收费”解决大问题

2019-08-14 10:35:08 中国教育报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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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发改委和长沙市教育局共同签发《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

根据《通知》,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小学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阶段按实际课时计算,且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每期低于千元。

“三点半难题”一直困扰着不少家长,因此《通知》的下发无疑是一个让人振奋的好消息。当然,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要真正将课后服务的相关精神落实到位,同样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学校和教师的任务更是繁重。

课后服务不是学生的自习课,也不是放羊式管理,同样需要教师精心备课和上课,而且是要求更高的因材施教课,师资、场地、器材、管理等必须样样到位。这难免为学校带来多方面负担,却能解决学生和家长的大问题,同时还能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对于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如何落实,《通知》明确了公益性非营利原则,对有条件的地区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分别做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经费来源。不仅如此,长沙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充分尊重学生与家长的意见,采取自愿原则,并明确规定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

与校外托管班不同的是,校内课后服务更加注重学生的潜能发展,重在提供更多适合学生的教育,不是外在的强制要求,而是学生的主动选择,不是纯粹的理论灌输,而是学生的综合实践,不是课内学业课外延伸,而是适应学生的潜能发展。这种服务,有较强的针对性,且具备科学合理性,收费不高,效果良好。《通知》下发后,家长普遍反映良好,不少家长认为“费用更便宜,我们也放心”,这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表现。(周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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